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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台补助15万元!温州市瓯海区加装电梯补助方案来了

2020-05-23 10:35:55 

有土地上按照要求履行正常报批手续,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(电梯)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。

补贴标准

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,政府给予15万元/台的资金补助,市、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%。

如何申请

财政资金补助遵循先建后补、事后审核、一次性拨付的原则。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,加装电梯申请方应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,持以下材料到所在街道提出财政资金补助申请。

1.《瓯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

2.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意见原件及复印件

3.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监督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
4.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
5.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

6.申请方任一户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

7.申请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

8.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等。


补贴何时发、怎么发?

瓯海区各街道办事处核实申请材料后报区住建局,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,填写《市级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》,每年于3月份、9月份分两批将汇总表报送市住建局,提出市级资金申请。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审核后,安排市级补助资金。区财政局配套补齐区级补助资金,由区住建局、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拨付至各街道,各街道办事处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加装电梯申请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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